法律进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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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穗积陈重(1856 —1926年)。日本法学家,日本 资产阶级法学倡导者之一。他创立 了日本法律专门术语。在立法方 面,他反对用外国人为日本起草法 律。为了专心研究法学,他亲自主 持法典调查工作,并接受政府授命 为民法起草委员会主要成员,经过 三年的努力,终于完成了一部标准 的民法典。“法例”部分,由穗积 陈重亲自起草。这部分内容,后来 被誉为“国际私法规范之父”。他 还参加了制订日本商法、诉讼法、 信托法、陪审法等方面的立法起草 工作。因而被誉为日本法学界的先 觉。他一生写下了大量的法学著 作。《法律进化论》,是他的主要 代表作。他受达尔文进化论和斯宾 塞庸俗进化论的影响,认为法律应 随着社会的进化发达而变迁,确信 法学也存在着这种进化的规律。书 中写道,法的力也就是法的社会力, 它所以成为人们公认的行为规范, 是由于人们在共同生活方式中逐渐 进化形成的,以至成为独立政治团 体的国家。他把法的产生说成社会 力公认的行为规范,完全抹煞了法 律的阶级本质。实际上是为资产阶 级国家的法律制度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