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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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将已经生效的法律上报法定的机关,使其知晓并在必要时备查的程序。备案不同于批准立法。批准立法是一种立法,它要经过立法程序的各个阶段。备案本身只是立法程序的一个阶段,而不是立法本身。批准立法之前,法律还没有取得普遍的约束力,而备案不是法律取得法律效力的必经程序,法律备案之前即已生效。批准立法是将法律提交法定的机关审查批准,取得法律效力。备案是将法律交法定的机关审查,看这已生效的法律是否与高层级的法律相抵触。依照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并不是所有法律都需要备案,只有低层级的法律才存在与其高层级的法律相抵触的问题,也才存在备案的问题。从法律渊源角度考察,应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是:●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报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规章;●自治州、自治县制定并报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上述5种需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既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又要向国务院备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规章和部门规章向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