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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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文化为研究对象、涉及理论法学和实践法学的一门综合性学科。 法律文化学是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一门法学学科。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文化的内容、结构、本质、特征;法律文化产生发展的途径及其规律;法律文化在社会上层建筑领域中的地位及其与社会生活方式、政治、宗教、道德、哲学、艺术、风俗习惯、民族心理、思维方式等因素的联系;世界法律文化的分类及其特征;诸类法律文化的纵向、横向交融及其演变等。法律文化学把人类的法律实践活动(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对法律的认识)视为完整统一的社会现象,从宏观上运用综合的方法来探索法律实践活动的规律性。至于对法律文化的理解,世界各国法学界的认识不尽相同。苏联法学界认为对法律文化可以作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从广义上说,法律文化是包括法律、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在内的一个综合体,它是社会上层建筑中与法律相联系的诸要素的统称,是一定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狭义上说,法律文化又被概括为人们关于法律的知识、信仰、评价、要求、态度和具有理论体系的思想。在美国,法学家们则将法律文化视为人们关于法律、法律机构、法官、警察、律师等的有关知识、价值观念、态度、信仰,以及由此而决定的对法律的愿望、法律的适用、执行、遵守的程度等。日本法学家又将法律文化学归入法社会学的领域。中国对法律文化的研究刚刚起步。当前,法学研究人员从中国法律史、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践等各个领域开始了对中国法律文化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