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特产税对偷税、欠税、抗税行为的处理规定产业财政27 阅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农业税的征收管理的有关问题参照执行。对纳税人偷税、欠税、抗税行为处理的适用条款,财政部作了如下规定:对纳税人偷税、欠税、抗税行为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0、第27(只适用于单位)、第37、第40、第42、第43、第45、第46、第47条的规定执行。”这项规定解决了地方征收机关对偷税、欠税、抗税行为的处理法律依据不明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