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林特产农业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产业财政31 阅读1989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共5条。《通知》规定:对水果、水产品、果用瓜、原木等四类产品的收入,均按规定的全国统一税率征收农业税。各地现行税率低于5%的,应即改过来。为保证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需要,按农林特产农业税实征额提取5的征收经费付给征收机构掌握,与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经费统筹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