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产抵租

编辑时间:2010-12-30 09:44:16
以房产的现值抵付住房租金。这是一种房屋买卖与租赁结合在一起的合同行为。破旧不堪居住的房屋的主人无力修缮房屋,将房屋卖给他人(承抵者),价金不作一次性支付,留作支付租金。破旧房屋由原业主租用,由新业主(承抵者)负责修缮,并保证居住安全。原业主(现承租人)居住该屋,每月应付租金从房屋价金中抵还,直至价金抵完,如仍欲继续租用,应以现金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