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的终止法学45 阅读中国民法通则第69条规定:(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