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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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律师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的权限内,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进行诉讼的活动,根据我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律师可以担任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刑事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行政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还可以为非诉讼事件的当事人担任代理人。律师诉讼代理一般具有如下几个特征:●律师的代理活动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活动。●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必须是在所受委托的权限内独立地进行诉讼活动。●律师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在同一诉讼中,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只能代理当事人一方。(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