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投资
核算建设单位购置的各种设备实际成本的科目,包括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支出。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分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如轧钢机、发电机、蒸汽锅炉、变压器、各种机泵、机床等。有的虽不要基础,但必须进行组装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如生产用电铲、塔吊、龙门吊、皮带运输机等。按规定,需要安装设备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可作为“正式开始安装”计算基本建设的实际支出:1.设备的基础和支架已经完成;2.安装设备所需图纸资料已经具备;3.设备已运到安装现场,开箱检验完毕,吊装就位,并准备进行安装。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种设备,如电焊机、汽车、机车、飞机、船舶及生产上流动使用的空压机、泵等。工器具是指生产和维修用的各种工具,如试验室、化验室用的计量、分析、保温、烘干用的各种仪器,机械厂翻砂用的模型、锻模、热处理箱、工具台等。“设备投资”科目下设“在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工具及器具”三个明细科目。建设单位需要安装的设备,无论是先入库,还是未经人库直接交付安装,都应通过“库存设备”科目核算。购人入库时,借记“库存设备”,贷记“器材采购”。出库交付安装时,根据设备出库凭证,借记“设备投资”,贷记“库存设备”。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和工具、器具到达建设单位仓库(或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便可计算基本建设实际支出,根据设备入库凭证,按照设备的实际成本记帐:借记“设备投资”,贷记“器材采购”。需要安装的设备安装完毕,试车合格后,应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交付使用单位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贷记“设备投资”。不需要安装设备和工具、器具交付使用时,根据设备出库凭证,作如下分录:借记“交付使用资产”,贷记“设备投资”。需要安装设备的基础、支柱等工程,应作为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安装费应作为安装工程,这两部分支出应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中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