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地典故43 阅读谦称自己所居住的地方。清·李汝珍《镜花缘》第十二回:“吴之和道:‘吾闻贵处向有争讼之说,小子读古人书,虽于‘讼’字之义略知梗概,但敝地从无此事,不知究竟从何而起。’”清·高兆《与纪伯紫》:“敝地人民益无聊,弟残冬嫁小妹,发春卜葬两亲后,将去故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