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区社会政治30 阅读清末至民国初期,先后属第二、第十四、第十七区地,区署均驻清溪场。1935年属第一区地。1950年属第六区地,区公所驻清溪场。1955年属南沱区地。1963年9月,南沱区更名为清溪区,迁驻清溪场。1985年底,撤清溪乡设镇时,全区辖清溪镇和焦岩、龙驹、土地坡、南沱等4乡,面积146.45平方千米。1992年9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