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教派

编辑时间:2010-07-08 13:26:43
在清末修律的礼法之争中,坚持维护封建正统思想中的纲常名教,以维护君主专制和宗法家族制度为主旨的派别。也称“礼派”、“礼治派”或“家族主义派”、“国情派”。其代表人物有张之洞、劳乃宣等。礼教派是旧封建制的卫道士,但他们也知道必须用一些西方法律的形式去维护旧的法律秩序。他们把清王朝的修律宗旨十分贴切地概括为“应本旧律之义,用新律之体”。他们坚持以礼教作为立法的依据,反对资产阶级的法理、法律;坚持援引比附,反对罪行法定、律师、陪审等制度;坚持行政兼理司法,反对司法独立;坚持礼法混一,反对礼法分家;坚持家法私刑,反对保护卑幼人身权利;坚持对无夫和奸处罚,反对无夫和奸不罚;坚持家族主义,反对国家主义等。总之,凡属礼教范围内的东西,都必须纳入新的法律当中。在礼教派的阻挠下,新律保留了大量的维护封建政治、经济统治和纲常名教的条款。(宇培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