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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oke氏烧伤输液公式

布鲁克氏烧伤输液公式 〔注释〕在最初24小时期间输液量如下:A、胶体(血、血浆或右旋糖酐)为体重(公斤)×烧伤面积%×0.5毫升。 B、电解质(乳酸林格氏溶液)为体重(公斤)×烧伤面积%× 1.5毫升。 C、水(5%葡萄糖溶液)成人为2000毫升,1岁为80毫升/公斤体重,5岁为60毫克/公斤体重,8岁为40毫升/公斤体重。 50%以上烧伤按50%计算,Ⅱ度烧伤需要很少或不需要输胶体。尿排出量应达到尿内无肉眼血红蛋白尿。在头8小时内输注计算量之一半,接着每8小时内输注1/4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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