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质,组织
严格地说,当肌质这个词运用于语言的时候,它所描述的是能够触知的形象,这些形象用来代表千变万化的物质表层。但肌质的外延则渐渐意味着用词语表示能够感觉到的一切现象。这个术语的广泛应用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词语具有富于表现或善于模拟的一个方面,这个特点有助于更加直接地说明词语的意义。这种相信语言的拟声属性的看法,并非从未受到过挑战,但确实存在着能够为读者产生特别感觉效果的各种技巧,这一点却无可非议。因此,以运用的方式或所获得的效果来描述语言的肌质,都是可能的。元音迭韵(元音的完全一致),谐和音(辅音的完全一致)和头韵 (首辅音的重复)均可用来产生这样一些效果,如不悦耳的语音(刺耳的发音)或悦耳语音(入耳的发音)。所有这些都在蒲伯的著名诗体论文《批评论》中得到了示范: When Ajax strives some rock’s vast weight to throw, The line too labours, and the words move slow; Not so, when swift Camilla scours the plain, Flies o’ er th’ unbending corn, and skims along the main. (当埃杰克斯奋力把一块巨石抛扔, 这行诗负重过多,而词语慢慢腾腾; 并非如此,当神速卡米拉穿过平原, 飞越宽阔麦田,漂掠大海一望无边。) 塞缪尔·约翰逊在力图证明思维驾驭听觉而不是思维被听觉驾驭这一事实的同时,更多地援引了具有同样肌质特点的一些诗句,然后令人心服地表明,甚至连“最伟大的韵律大师也无法使那些表示和谐的原则经久不变”(《蒲伯生平》)。 从亚里士多德至I·A·瑞恰兹以来的许多其他批评家和理论家,都就某种语言的声音和所指示事物之间是否可能存在着任何自然联系这一问题,进行了争论。瑞恰兹在《修辞哲学》(1936)第62页中问道: 词素中的语义、语音成分之间究竟存在着多 少相似之处或自然联系?一者是语音,另一 者是字素代表关系。是不是(fl—)如flicker 闪烁,flash闪光,flare闪耀)确实就象 “运动着的光”而(S1—)或(g1—)则不然? 这同询问火鸡的味道是否好象正在生长, 而薄荷的味道则不然究竟有何差别? 人们不需要太费力气就会同意他的结论:大多数富有意义的词语是由于其他具有相同词素,并在读者的思维背景中维护它们的那些词语才因而获得特别适宜的感觉的。 肌质同结构的关系已经在别处进行了论述(参见“形式”FORM条),但这里必须指出的是,瑞恰兹对词语之间彼此单调、没有生气的这个观点避免了传统概念中把肌质作为言语的装饰品这样一个隐含的谬误,并且使诗歌分析保持为一种明智的而不仅仅是一种机械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