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评价机构

编辑时间:2010-05-18 10:19:06
行使图书馆评价权利,实施图书馆评价工作,并向图书馆评价策划的主管部门负责的图书馆评价工作主办部门。评价机构一般可分为评议班子和办事班子两部分。评议班子负责行使评价权利,主要任务是全面负责一次图书馆评价工作的实施。具体工作主要有:制订评价方案和步骤;制订评价指标体系和价值标准体系;组织学习动员和布置工作;摄取和核实评价材料;执行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作出评价结论和提出工作指导建议;反馈评价意见;进行评价工作总结。评议班子因其涉及的工作带有很强的政策性、学术性、导向性、运作性和思维表达性,对其成员在政治思想、专业素质和结构、管理工作能力和经历,以及人员数量上,都有一定的要求。一般应由领导、专家、管理人员等组成。评议班子往往由策划的主管部门在评价实施期前,从各有关单位临时抽调组成,工作结束后撤消。如评议规模较大,人手不足,评议班子还可在具体实施阶段扩充为若干小组,对评价材料分头摄取、核实、分析、判断,最后再集中讨论形成结论。办事班子在评议班子领导下工作,协助处理评价工作的有关事务,如评价文件和材料的收发、递送、编号、整理、复制、归档;具体工作的联系、沟通、催办、处理;有关会议的筹备;图表的绘制和信息的技术处理等。图书馆评价工作制度化后,办事班子作为图书馆评价的常设机构,处理评价善后事宜,管理评价档案,联系策划的主管部门和评价对象,筹备下次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