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必须坚决制止高校招生中的不正之风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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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81年5月10日发出。通报指出,高校招生工作中,少数地区和少数人,无视党的纪律和国家规定,为了追求小团体或个人利益,投机取巧、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十分突出,严重地败坏了党的优良传统,损害了国家对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人才的造就。要求各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所发生的招生舞弊事件,协同有关部门,认真查处,追查有关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处分,直至建议司法机关依法惩办;共产党员要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准则”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