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评价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发展,高等学校已由过去国家集中计划和政府直接管理,转变为国家统筹规划和教育管理部门宏观管理,并开始面向社会,自主办学。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国家及其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等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教育管理部门还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对成绩卓著的学校给予荣誉和物质上的重点支持,办得不好的学校要整顿以至停办。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总则又指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的基本任务,是根据一定的教育目标和标准,通过系统地收集学校教育的主要信息,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对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作出评价,为学校改进工作、开展教育改革和教育管理部门改善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国家教育委员会从1995年起,开展了教学工作合格评价和优秀评价。通过评价方案的导向性和专家组对被评学校的实地考察,客观评估被评学校的教学工作,肯定办学成绩和特色,找出问题和不足,从而促进了被评学校的教学改革进程。 重点高等学校开展的教学工作优秀评价,是一个由学校自评、建设,专家考察、再建设等环节组成的过程,而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中,包含了教学条件、教学状态和教学效果3个评价方面,师资队伍等14个评价要素,主讲教师情况等34个评价项目。由于指标体系采用了目标评估与条件评估和过程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估与专家评估相结合,使得整个评价指标体系可操作性较强,评估结果有可比性,达到了评选优秀、促进竞争、选优支持、提高水平的目的。 除了上述由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的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合格评价和优秀评价之外,自1987年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学学研究所以民间形式发表第一个大学排名以来,已经先后有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湖南大学、国家科委、广东管理科学研究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中国高等教育评估》杂志等13家单位的研究人员提出了30多个不同类型的大学排行榜,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中国大学各方面的情况,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政府主管部门起不到的作用。 从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到不同类型的大学排行榜,由于指标体系的不同,数据源的不一致,略显片面的测评标准,其评选结果的合理性、权威性受到了质疑。 1.软评价要素在指标体系中的权重问题 在重点高等工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的14个评价要素中,校风、教学改革及管理三项属软件要素,其余11项为硬评价要素。软要素反映了一所高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而硬要素则代表其物质文明建设。如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旺发达必然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结果一样,对于高等学校教学优秀评价或办学水平评价,决不应轻视软评价要素的作用,在教育发展史上,两所办学条件(应评价要素)相近的学校,却由于软要素,即精神文明建设上的差异(有无明确战略发展目标和规划,党政领导班子情况,办学思想和水平,有无优良的办学传统和校风等等),导致两校总体水平拉开的事例常有所闻。这是由于在诸多硬评价要素的背后,一些软评价要素起作用的结果。 2.应该解决不同类型大学的可比性问题 我国普通高校从办学历史看,有超过百年的,也有与共和国同龄的;从学校类型分,有侧重理工的,也有综合性的,在近年来合作、合并、调整、共建方针下,多数学校又有了很大的变化。不同类型大学的可比性问题,必然涉及到评价的公平、公正性。 3.某些重要指标体系问题 研究型大学综合校力评价可以从大学对社会作贡献的角度来评价,从学生接受最好教育的角度来评价。因此,对于直接反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学校提高学生培养质量,适应招生、就业改革的指标,如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反映高等学校科研创造实力的指标,如投入产出比,在目前各类评价指标体系中,均没有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