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文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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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诂体式之一种。是对某一著作中的词语,根据原文进行全面具体的随文注解,即通常所说的古书注释。《毛诗正义》是这种体式的典型。主要特点有三:第一,专就某一部书进行解释,注文不脱离原文;第二,一般只解释词语在文中的特定含义,较少涉及基本义或概括义;第三,包括离章断句,串讲文意的内容。下面摘录《毛诗正义》中《伐檀》第一章为例(原书竖排,现改为横排):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 坎坎,伐檀声。寘,置也。干,厓也。风行水成文曰涟,伐檀以俟世用,若俟河水清且涟。笺云:是谓君子之人不得进仕也。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种之曰稼 。敛之曰穑。一夫之居曰廛。貆,兽名。笺云:是谓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也。冬猎曰狩,宵田曰猎。胡,何也。貉子曰貆。彼君子兮,不素餐兮。素,空也。笺云:彼君子者,斥伐檀之人。仕有功,乃肯受禄。大字是原文,后边紧接着的双行小字是对原文的注释,先为“毛传”(毛亨作的“传”),后为“郑笺”(郑玄作的“笺”)。随文释义的著述有不同的体式名称,最初叫“诂”、“训”、“传”、“说”、“解”等,东汉时开始称“注”,“笺”是对注文的解释,六朝时开始称“疏”或“义疏”等,此外还有“释”、“诠”、“述、“学”、“订”、“校”、“考”、“证”、“微”、“隐”、“疑”、“义”、“音义”、“章句”等等名称。这些名称,有的名异实同,有的意义微殊,有的互相结合,成为新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