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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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名。书信简牍的通称。古代臣下向帝王进言的公文和私人间的往来信件,都称为“书”。实为两类。后世为了加以区别,一般把前者称为“上书”或“奏书”,属公牍文的奏议类;后者在汉代脱离公牍的性质,成为个人交流思想感情的工具,属应用文体。属应用文的书牍,可单称“书”,是古代书信的总名。由于是书写在竹简或木板上,也称“简”、“笺”、“札”、“牍”或“书简”、“书札”、“书牍”等。由于用来书写的木简、绢帛等约为一尺左右,故也称“尺牍”、“尺素”、“尺翰”等。又由于古代传递时使用封套,又称为“函”、“信函”。书信是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工具,最具实用性,所以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上至军国大事,下至日常琐事,谈文论史,评人荐己,无所不包;写法灵活,可长,可短,可叙事,可说理,可言情。书信与一般文章不同之处在于,要根据对象的不同,讲求立言的得体;根据尊卑长幼而等级森严、界限分明,立意、措词、语气均有不同。书牍文的名篇有汉代司马迁《报任安书》、三国魏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唐代韩愈《答李翊书》、白居易《与元九书》、明夏完淳《狱中上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