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1月第一次郑州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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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1月2日至10日,毛泽东在郑州召集部分中央领导人和部分地方领导人参加的会议。会议广泛讨论了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出现的问题。会议期间,毛泽东领读了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并作了多次讲话。他肯定人民公社出现的历史必然性,肯定人民公社是实行两个过渡的最好形式,指出有些领导人想急于使人民公社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是错误的,两个过渡需要相当长的时间,都只能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进行。他批驳了陈伯达等人提出的废除商品生产、实行产品调拨的错误主张,指出这种主张实质上是剥削农民。毛泽东还给县以上各级党委委员写了一封《关于读书的建议》的信。会议形成了《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这次会议是我们党开始纠正“左”倾错误的重要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