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第一次郑州会议
1958年11月2日至10日,毛泽东在郑州召开有部分中央领导人、大区负责人和部分省市委书记参加的工作会议,即第一次郑州会议。会前,毛泽东视察了河北、河南等省的一些农村,发现在人民公社问题上存在许多混乱现象。会议在肯定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的前提下,着手纠正公社化运动中的一些错误。毛泽东在讲话中,针对当时普遍存在的混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的情况,明确提出必须划清这两种界线,肯定现阶段是社会主义,肯定人民公社基本上是集体所有制。同时批评了陈伯达关于废除商品生产,实行产品调拨的错误主张,指出,在社会主义时期废除商品是违背经济规律的,我们不能避开一切必须使用的,还有积极意义的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法则等来为社会主义服务。中国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一个国家,商品生产不是消灭的问题,而是要大大发展。必须区别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两种不同性质的商品,不应当害怕商品生产。人民公社应该在发展自给性生产的同时,多搞商品生产,尽可能多地生产能够交换的东西,向全省、全国、全世界交换。毛泽东强调,为了团结几亿农民,必须发展商品交换。废除商业、对产品实行调拨,就是剥夺农民。会议规定了要实行劳逸结合,既抓生产又抓生活的方针。毛泽东在论述商品生产的必要性时,第一次使用了“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说法。会议还研究了生产建设问题,强调工业要抓主要矛盾,要以钢为纲。毛泽东重申了他9月初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曾经提出的关于“三大元帅、两个先行”的意见,认为,一为粮,二为钢,加上机器,叫三大元帅。三大元帅升账,就有胜利的希望。还有两个先行官,一个是铁路,一个是电力。会议期间,毛泽东还给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委员写了一封《关于读书的建议》的信,建议他们认真阅读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以澄清思想。邓小平出席会议并对“共产风”提出了批评。第一次郑州会议是党中央和毛泽东领导全党纠正公社化运动中“左”倾错误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