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针织业工人要求合理结算工资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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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秋,针织业旺季到来,针织业工人向资方提出按以往惯例以上白米价格计算工资,而资方不肯,要按糙米价格折算。11月4日,针织业三四百工人到县政府请愿,县政府面允工人代表“责令资方恢复原协议待遇”。但在6日劳资双方谈判时,县政府代表却同意资方按糙米价折算,引起工人极大愤怒,实行全行业总怠工,并登报呼吁各界支持,事态扩大,省政府社会处急忙派员来苏调处。12月1日,在工人坚决斗争下,迫使资方与工人达成了“162针毛袜以上白米4升6合折算”的有利于工人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