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处女
马振华,马炎文之女,1897年出生,马振华受过正规高小教育,毕业后入刺绣专门学校,除刺绣外,“尤致力于中文”。马振华于1928年3月16日夜投黄浦江自杀。此事在当时非常轰动,记者蜂拥而至,十多天时间就织构出自杀事件的来龙去脉,除了各大日报的报道,还有几种单行本发售;这件事还被编成剧本,在上海一些游艺场公演。据说印刷品和演剧都“非常利市”,前者“销数大增,洛阳纸贵 ”,后者“万人空巷,座为之满”。在叫卖声中还经常会听到另一种称呼:“马处女”,这是此事引起舆论大哗的一个重要原因。
马振华死时三十一岁,半年前开始与一男子汪世昌恋爱,二人订婚后发生了性关系,汪怀疑马非处女,马竭力辩白,并于自杀前两天写一血书盟誓。外界认为,马是以死明志,洗清被怀疑为“非处女”的耻辱。
自杀事件
在整个恋爱过程中,马振华一直处于强烈的“贞操紧张 ”中。对汪世昌第一封情书的回应是:“君既有意,侬岂无情?但怕老父家规严厉,不得如愿,也是徒然”;在以后致汪的信中,反复申明“华非自轻自贱、易许终身于人,唯因怜才而起……他日若得成事实,也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方能相随,不然宁死勿从”;托周师长做媒之前,担心周不允,“那时若生非议,传扬出来,君乃无碍,而我之一世贞名,由此一旦损失矣”;直到两人发生关系之后,马仍坚持“以后于未正式之时,决不干那件事了”。
“未正式”显然是马振华最大的心病。于“正式”之前发生性关系并怀疑对方不是处女也构成了对汪世昌最大的指责,因为不是处女完全可以成为解除婚约的理由,汪有始乱终弃拒绝承担责任之嫌。所以对马振华的死因有一种“被弃”的解释:汪求欢被拒后,将马振华写给他的七十二封信打包送还,当时汪正准备随军开赴异地,马以为对方不顾婚约、返函绝交,遂于是夜自杀。
汪世昌对其上司周师长详细解释了马振华自杀的“远近因”,远因是两人订婚后发生性关系,汪怀疑马非处女,使马“感情上不免受一极大打击”,近因是马自杀当晚,汪曾入其卧室要求同床,对方“誓死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