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派
是早期中共临时中央“左”倾领导者加给邓小平等人的。毛指毛泽东,当时被“左”倾领导者排斥于党和军队的领导职务之外。1933年春,邓小平在江西会昌、寻邬、安远三县任中心县委书记;毛泽覃在永丰、吉安、泰和三县任中心县委书记;谢唯俊在宜黄、乐安、崇仁三县任中心县委书记;古柏在建宁任中心县委书记。他们从实际出发,赞成毛泽东在多次反“围剿”战争中形成的积极防御路线,以及在中央苏区制定的土地政策、经济政策等正确主张,抵制“左”倾错误作法。如他们反对向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发展,主张向敌人统治力量薄弱的广大农村发展,主张“坚壁清野”、“诱敌深入”,不赞成“御敌于国门之外”的硬拼打法;认为群众武装、地方部队和中央红军都应发展,不赞成用削弱地方部队和群众武装的办法来扩大红军;认为根据地的中心区和边缘区的工作应加以区别,党的政策不能相同;在土地分配问题上,他们坚持“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正确政策。他们的正确作法,被指责为“与毛泽东有关系的派别活动”,是“对革命悲观失望的右倾机会主义的退却逃跑路线”,遭到残酷斗争和打击。1933年3月,中央局代表领导召开的会昌、寻邬、安远三县党的积极分子会议,作出了《公、寻、安三县党积极分子会议决议》,认为邓小平执行的“是在会、寻、安的罗明路线”。1933年4月,在江西省委召开党的三个月工作总结会议上,揭发所谓江西的“罗明路线”,给邓、毛、谢、古扣上“罗明路线在江西的创造者”、“反党的派别和小组织的领袖”、“取消反帝拥苏同盟”等帽子。1933年5月,工农红军学校党、团员活动分子会议作出《关于江西罗明路线的决议》。之后,中央局批准的《江西省委对邓小平、毛泽覃、谢唯俊、古柏四同志二次申请书的决议》,指责他们“企图掩盖和逃避自己的错误”,“必须向党作第三次申明”。宣布给他们以党内处分,全部或部分地撤销了他们在红军、地方和党的领导机关中所担任的职务。这次错误的斗争,从1933年春开始,直到1934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前才结束,从政治上打击了一大批坚持正确意见的有实际经验的各级领导干部,给革命事业带来极严重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