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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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袁宏道关于客观事物是审美创作源泉的美学思想。他在《叙竹林集》中说:“善画者,师物不师人;善学者,师心不师道;善为诗者,师森罗万象,不师先辈”(《袁中郎全集》卷三)。这种观点虽然在对继承与创新、艺术技法的借鉴与创作源泉的关系的认识上有其片面性,但坚持外部事物和生活是创作的源泉这一原则却是完全正确的。师物说是中国美学的传统观念。《易传》早有“观物取象”的思想。《乐记》主张“音由心生,物感心动。”南朝画家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提出“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的原则。唐代书法家孙过庭主张书法应“同自然之妙有”(《书镨》)。白居易在《记画》中提出:“画无常工,以似为工;学无常师,以真为师”(《白香山集》卷二十六)。唐张璪提出“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历代名画记》)。五代后梁的荆浩提出“画者,画也,度物象而取其真”(《笔法记》),主张绘画应“贵似得真”。明代王履提出“目师华山”(《华山图序》)的思想。祝允明强调要“取象形器”(《枝山文集》卷一《吕纪画花鸟记》)。董其昌主张“以天地为师,“传神者必以形”(《画禅室随笔》卷二《画诀》。又说:“画家初以古人为师,后以造物为师”(《画禅室随笔》卷二《评旧画,题天池石壁图》)。唐志契《绘事微言》说:“画不但法古,当法自然”。“古莫古于此,自然莫自然于此”。这些思想对明以后艺术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