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单位产业财政22 阅读也称“课税单位”。指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是课税对象在量上的具体化。它包括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形式。前者以课税对象的价值标准为计量单位,如商品销售收入、企业利润、个人收入等。后者以课税对象的实物形式(重量、数量、容积、面积等)为计量单位。如现行产品税中,卷烟以“大箱”为计量单位,车辆使用牌照税以“净吨位”、“辆”为计量单位,盐税以“吨”为计量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