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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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静态学说”或“平衡论”。借贷复式簿记学说理论。静态论是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初期发展建立起来的,它否定了唯心的拟人论,认定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并不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为一定物量的增减变化关系,故必须以借贷对照表为簿记理论建立的基础,从平衡表(资产负债表)以及基本平衡公式(资产=负债十资本)出发,以代数正、负法则确定借贷,建立帐户设置和复式记帐原理,全面、综合地反映企业资本运动的相对静止的平衡状况。由于对资产负债表中项目的认识不同,而形成了不同学派,一般包括:物的二科目说、物的一科目说、借贷对照表说、借贷八要素说、借贷等式说、统一财产科目说、三科目系统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