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学
(policescience)公安学亦称警察学,是研究公安工作的性质,对策及其规律的科学。它是所有公安学科的总称。公安学是随着近代专职警察的产生而产生的。世界上对其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最早始于欧洲。中国公安学的理论研究是在20世纪30年代才开始的。中国的社会主义公安学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一门独立的综合性科学。它涉及多种学科知识,与公安学关系密切的学科主要有: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行政学等社会科学;物理学、化学、医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电子计算机、电视监控和通讯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公安学的研究对象是人民公安机关及其工作。它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卫国家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规律、对策、原则和方法,以及中国公安工作和世界警察发展、演化的历史。公安学的内容十分广泛,一般来说包括以下三个重要组成部分:(1)基础理论。通过对公安专业技术理论及应用学科的归纳总结,探索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知识,阐明基本政策,一般原理,以指导各门专业技术学科的研究。这类学科包括公安学概论、公安保卫史、世界警察史等。(2)专业技术、技能理论。通过对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实践的研究,揭示其特殊的规律性,阐明各专业工作的基本原理,研究各业务工作的专门对策。这类学科包括反革命犯罪侦察学、刑事侦察学、痕迹学、法医学、治安管理学、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学、预审学、保卫学等。(3)现代科学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这是吸收现代自然科学技术原理为各公安专业提供科学的技术手段、特种技能和现代化的装备。公安学具有很强的党性和阶级性。中国的公安机关是国家的专政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公安学研究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问题,必然要涉及阶级、国家、政治法律、社会生活等问题。因此公安学的研究是为解决社会矛盾、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服务的。它必须以马列主义为指导,公开声明自己是忠实于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科学。公安学是对公安实践经验的系统化、理论化。公安学的研究与发展,是科学地指导公安实践的前提,对于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一支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和军事化的治安行政力量,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