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驴助手

按职能划分的农产品营销组织

营销46 阅读

农产品营销组织是指在农产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转移全过程中,从事农产品的采购、销售、储藏、运输和加工等经济活动的企业、机构或个人。按营销职能划分的农产品营销组织主要有: (一)农产品收购企业。农产品收购企业的职能是从分散的农民手中收集农产品,经过短期的储存或初步加工、整理后,再转运给加工企业或批发企业。他们的活动范围主要是农产品的产地市场。我国农村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县、市一级商业部门设在各种农产品重点产区,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农产品采购站就属于这一类企业。 (二)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职能主要是改变农产品的形态,使之符合消费者的需要。加工企业的货源部分是来自于收购企业,部分是加工企业直接从附近产地收购的。有一些加工企业还建有自己的原料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品一般是出售给批发企业或零售企业,也有少量的产品直接出售给消费者。我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有粮油食品加工厂、肉类联合加工厂、禽蛋加工厂和乳制品加工厂等等。它们有的分布在城镇或农产品集散地,其生产规模一般较大;有的分布在农村,属于乡镇集体企业或个体、联户经营的企业,其生产规模一般较小。 (三)农产品批发企业。农产品批发企业的职能是从事大批量的农产品购销活动。按照经营业务的方式的不同,农产品批发企业可分为自营性批发企业和代营性批发企业。自营性批发企业是直接从事商品批发购销活动的商业组织。代营性批发企业是以代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组织,它具有居间的性质,主要从事商业劳务活动,如组织买卖双方直接成交或接受委托代购、代销、代加工、代储存、代理结算等。当然,有一些代营性批发企业同时也兼营少量的自营性批发业务。农产品贸易贷栈即属于这一类企业。 处在不同地点的农产品批发企业,其具体职能也有所不同。设在生产区的农产品批发企业主要是负责从生产者手中收购农产品,并调运给加工企业或集散地、消费区的批发企业。设在集散地的农产品批发企业主要是转手批卖产区收购企业和产区批发企业的农产品。设在消费区的农产品批发企业主要是负责从产区或集散地的收购企业和批发企业购进农产品,并供应给本地的零售企业或加工企业。 (四)农产品零售企业。农产品零售企业的职能是直接向消费者出售农产品,完成农产品的流通过程,最终实现农产品的价值。按照经营方式的不同,农产品零售企业可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1)综合食品商店。这类零售企业经营的商品品种繁多,主要是日常生活所必须且选择性不大的食品和副食品。有的综合食品商店也兼营少量的普通日用工业品。(2)专业食品商店。这类商店一般是专门经营某一类农产品或农产品的加工品,如果品、粮食、肉类、蔬菜等。(3)食品商场。食品商场一般经营规模较大,经营食品的比较种类齐全。大多数食品商场设在交通方便、人口稠密的城市繁华地区。(4)超级市场。超级市场于本世纪30年代在美国首先出现。超级市场有综合超级市场和专业超级市场两种类型。综合超级市场经营的商品品种比较齐全,而专业超级市场一般只经营某一类商品,如食品超级市场专门经营各种食品。(5)摊贩。摊贩一般为个体经营,其与零售商店的区别在于他们没有固定的铺面,为走街串巷的流动零售商。 (五)代理商。代理商或代理机构的职能主要是为收购企业、批发企业和加工企业代办农产品采购和销售业务。代理商要从所代理的业务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或收取佣金作为代理报酬。他们的业务联系范围比较广,与被代理方的关系比较固定,有一些资本雄厚的代理商还拥有自己的销售门市部和仓库、运输工具等。代理商基本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代购代理商。他们一般居住在产区,接受委托并对当地的农产品进行长期的采购代办。(2)销售代理商。他们一般要同生产者或经营者签定长期的代办契约,受托在特定地区从事某一种或某几种农产品的销售活动。(3)进出口代理商。他们一般具有比较丰富的国际贸易知识,了解世界市场的行情,通过同生产企业或商业企业签定进出口代办契约,全权办理农产品进出口业务。 (六)经纪人。经纪人或经纪行的职能是居于买卖双方之间介绍和促成交易。经纪人要向从事买卖活动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收取手续费或佣金作为自己的报酬。经纪人和代理商都是居间性质的中间人,且都要收取手续费或佣金,这是两者之间的共同点。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1)经纪人与业主之间一般没有固定的关系,而代理商与被代理方之间的关系则比较稳定。(2)经纪人可以同时代表买卖双方,并可向双方收取佣金;而代理商则只能代表买卖双方当事人中的某一方,且只能向被代理的一方收取佣金。

营销 · 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