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驴助手

法定基金的内容

财经30 阅读

香港政府为了满足较大数目的用于公共设施和福利方面的非经常性开支和贷款需要,专门设立了六项法定基金,一般收入帐目开支的20%左右,要拨入各项法定基金,成为独立帐目。其内容为:(一)基本工程储备金。设立于1982—1983财政年度,主要是为工务计划和征用土地提供资金,基金收入主要来自土地交易和政府一般收入帐目拨款。(二)发展贷款基金。设立于1958年,主要用于资助社会及经济发展,用于兴建公共屋村的贷款。发放形式有贷款、垫款和投资。基金收入除了政府一般收入帐目的拨款外,还包括基金贷款所收取的利息和偿还的本金。(三)居者有其屋基金。设立于1977年,是“居者有其屋”计划的建设专款,主要支付实施该计划所出售房屋的兴建费用。从1988年起,在此基金基础上,港府新设自置楼宇免息贷款,鼓励有资格申请居屋单位的人士自置居所。这一基金除了起初由政府一般收入帐目拨款外,其后主要靠出售居室的收益维持。(四)政府奖券基金。以贷款或补助形式来资助社会福利服务。基金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六和彩奖券的抽税。(五)集体运输基金。设立于1984年,用于资助政府购买地下铁路公司的权益股,其收入全部来自政府的一般收入帐目拨款。(六)学生贷款基金。设立于1980年,为香港专上学院学生和在英国攻读学位的香港学生提供贷款。基金来源于政府一般收入帐目的拨款和偿还的贷款。

财经 · 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