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口通商”

编辑时间:2009-10-29 12:04:36
“一口通商”是指经中国政府特许在广州一个口岸经营对外贸易。在历史上广州有过三次“一口通商”。第一次是在1523-1566年(明嘉靖年间),共43年;第二次是在清初康熙年间;第三次是1757-1842年(清乾隆二十二年至道光二十二年),至签订《南京条约》止,共85年。实际上从1523年(明嘉靖二年)“因争贡之役”开始,严申海禁,废罢泉州、宁波二市舶司,“止存广东司”,中外商人来中国贸易“俱在广州,设市舶领之”,广州便成为全国对外贸易的唯一口岸,广州港是我国对外贸易的第一大港。直到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为止的320年间,除个别地区和特殊情况外,基本上是广州“一口通商”,垄断了全国的对外贸易。